鲁迅的《故乡》和《社戏》一直是中学语文教材中的必选篇目,这两篇作品都发表于上个世纪20年代初。只不过,《故乡》是全文选入,《社戏》则只选了其中的后半部分。
两篇小说的内容有相似的地方:都拿当下和过去对比,尤其是和童年生活的对比,写出了童年生活的美好。也有不同的地方:《社戏》中故乡美好的人际关系,在《故乡》中已不复存在。
比较先生的这两篇作品,我们会发现,在写到童年的生活时,作者冷峻的笔触立马变得温暖柔和,不论是故乡的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都显得那么美好迷人。
《社戏》中,他们去看社戏途中,感受到的自然景色是这样的: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
内心的愉悦是不是就要溢出来了?
夜色中他们远远看到的戏台是这样的:
“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处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还能有比这更美好的地方吗?仙境一样的戏台,是留在童年记忆中最美好的地方,所以,几十年后,回忆起来,还是如此美丽迷人。
自然风景如此美不胜收,社会环境呢,作者只撷取了六一公公这一个形象,就足以说明问题。知道我们偷了他家的豆之后,不仅不生气,反而还得意地认为我们有眼光,第二天还专门给我又送来一碗豆。淳朴的民风民俗,于此可见一斑。
小伙伴们之间纯洁友好的关系、大人之间淳朴自然的情感,作者回忆起来是如此温和动人。《故乡》中闰土,不仅勇敢,还懂得那么多有趣的东西,简直是“我”心目中的小英雄。
只是,这些美好仅存在于作者的童年生活里,长大成人后,不仅城市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隔膜,就是故乡,淳朴的民风也几乎消失殆尽。
《社戏》中“我”到北京后看戏的经历很是糟糕:
戏文已经开场了,在外面也早听到冬冬地响。我们挨进门,几个红的绿的在我的眼前一闪烁,便又看见戏台下满是许多头,再定神四面看,却见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要坐时,又有人对我发议论,我因为耳朵已经喤喤的响着了,用了心,才听到他是说“有人,不行!”
两次在北京看戏的经历都只留下了冬冬喤喤的噪音和拥挤不堪的难耐,跟小时候在家乡看社戏的情形完全没办法相比。
而故乡本来朴素的民风,几十年的社会动荡之后,也已经荡然无存。《故乡》中尖酸刻薄的杨二嫂是作者着意刻画的一个人物形象:
“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先生的笔力真是重达千钧,只几句话,连眼睛都没有描写,一个精于算计、张扬跋扈的女流氓的形象就跃然纸上了。“圆规”的比喻,不仅形似,更是神似。
这个杨二嫂,自己贪婪,想占便宜也就罢了,还把自己偷偷埋在灰堆里的十来个碗栽赃到闰土身上。农民的善良、淳厚在她身上早已寻不见踪迹。
年代的中国,农村如此萧条,百姓生活困顿不堪,人情渐行渐远;城市,除了拥挤,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中国当时处在“暗无天日”的环境中。尽管辛亥革命已经推翻了帝制,社会到了民国时期,但是,这样的制度只是换汤不换药,人们的生活并没有根本的好转,世风还有日下的趋势。
所以,他只能在对童年的回忆中重温过去的美好,以此来应对当下的不堪。难怪汪曾祺先生说:鲁迅的《故乡》和《社戏》如秋水黄昏般的惆怅凄凉。